河南吉尚雅商贸有限公司与河南裕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追讨租金公告
《 周口日报 》( 2025年06月27日 第 8 版 )
河南裕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2月29日租赁我公司位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福办事处崔庄行政村的165.2295亩设施农业用地,后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100万元、违约金2万元。现我公司正式与河南裕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及违约金,限期3日内把土地恢复原状。如逾期未腾退, 我公司将依法收回土地,并自行处置场地建筑物及遗留物(费用由河南裕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河南吉尚雅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