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 周口日报 》( 2026年04月14日 第 2 版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于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对法》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应对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中段2号;邮政编码:466000;联系电话:16639066936;电子邮箱:zkrdshjsgw@163.com。)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