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周口供电公司关于周口景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长期未用电销户公示

《 周口日报 》( 2026年04月21日 第 4 版 )

尊敬的周口景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经我司现场核查、系统核实周口景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户号:4100021238488)已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因无法将书面告知送达用户,现对该用户用电销户事宜采取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