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典型案例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08日 第 5 版 )

为督促各地进一步严格履职尽责、守牢监管底线、强化行刑衔接,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惩戒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一批严格执法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三项判定情形;铸造用熔炼炉和保温炉前方未设置应急坑等应急储存设施,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判定情形;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公司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常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九条,并结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15.475万元。

2025年1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一民房内查获大量烟花爆竹制品。经查,该批烟花爆竹系刘某某所有,现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共计3036箱。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该储存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2025年1月16日,进贤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交进贤县公安局处理。2025年3月25日,进贤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人员刘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来源: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