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命健康 防范因病致贫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17日 第 7 版 )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简称大病医疗保险)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对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这项保险不需要额外缴费,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它是政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
二、谁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凡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三、大病医疗保险特殊倾斜政策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实行“一降一提高”(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政策,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
四、是否需要申请?如何结算?
不需要单独申请。河南省已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系统自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连续结算,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只要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在异地定点医院也可实现直接结算。
五、温馨提示
连续参保有激励。根据最新政策导向,连续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可进一步提高,请按时缴纳每年的医保费用。
让大病医疗保险为您分担风险,让健康保障伴随每个家庭!
周口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一、参保对象
参加周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保当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二、大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
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
(一)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扣除自费费用和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部分后的医疗费用。
不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的有: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及以下的费用、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等原因降低报销比例支付部分,以及按病种定额(限价)结算超出定额(限价)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中的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使用该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三)医疗救助基金已经支付的费用及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三、报销政策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倾斜对象为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五、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在定点医院住院,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规定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六、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算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门诊费用报销: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收费票据。3.门诊急诊费用清单。4.处方。
(二)住院费用报销: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定点医院收费票据。3.住院费用清单。4.出院记录。
(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