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24日 第 8 版 )
根据沈政文〔2026〕9号文件《关于有偿收回SQ2024-23号宗地西侧2000.19平方米土地的批复》及《沈丘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收回SQ2024-23号宗地西侧3亩地的请示》,2026年1月16日经沈丘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沈丘县自然资源局有偿收回沈丘县首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取得的SQ2024-23号宗地西侧2000.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沈丘县和谐路北侧,东邻铂樾观澜小区、西邻玉文化产业园、南邻和谐路、北邻玉文化产业园,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特此公告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