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一调”到“三案并解”(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25日 第 1 版 )
□记者 陈永团 臧秋花 通讯员 丁畅
一次交通事故,三名高中生受伤,牵涉肇事方、运输公司以及多家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若按常规“一案一调、一案一判”,不仅程序冗长,还可能因赔偿分配、责任划分造成新的矛盾。近日,面对这三起同源案件,沈丘县人民法院槐店人民法庭没有“各案自扫门前雪”,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将三案合并调解。这看似“自加压力”的做法,生动呈现了在党建引领下,基层司法从“被动审案”到“主动治理”的深刻转变。
“如我在诉”打破常规
“三名原告都是青少年,正处于学习关键期,如走诉讼流程,每次都会给他们造成心理负担。”承办法官的话直抵人心。槐店人民法庭以党建为统领,锚定“公正与效率”,将“如我在诉”理念转化为并案调解、一体化解的实际行动。
案情研判会上,承办法官深入研讨案情:三起案件事实相互关联、法律关系同源,分案审理虽符合法定程序,但难以回应原告希望尽快获赔、安心返校的诉求。秉持“把群众小事当作大事办”的为民初心,承办法官打破固有办案流程,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三案合并调解。
逐项核损算清“民心账”
合并调解,工作量倍增。承办法官逐人核对伤情证据、逐项核算损失清单——医疗费、护理费、后续康复费,每个数字均反复确认、多方印证。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三名学生及其家属讲透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引导其合理预期;另一方面积极与肇事方、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深度沟通,既讲法律责任,也讲社会责任,引导肇事方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调解,各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及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现场签订调解协议,赔偿义务人当场明确付款时限。从“一案一调”到“三案并解”,简化的不仅是诉讼流程,更降低了群众来回奔波的成本;提升的不仅是办案质效,更密切了党群关系。
“法庭+综治”分层递进化解纠纷
这三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法庭+综治中心”深度融合的治理模式。目前,槐店人民法庭已整体入驻沈丘县综治中心,对接全县网格信息共享平台,与入驻中心的网格员、人民调解组织、职能部门等建立数据互通、联动处置机制;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裁判”分层递进式化解纠纷链条,网格员前端排查预警,综治平台多元调解介入,法庭速裁快审托底;推动工作由“被动司法”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坐堂问案”向“靠前服务”转变,确保大多数纠纷在源头得以化解。
把专业审判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这一务实举措,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域基层治理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