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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陈楚 绿染三川
——淮阳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碧水清波
《 周口日报 》( 2026年07月10日 第 7 版 )

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淮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一角。
□通讯员 滕孝忠 文/图周口市淮阳区古称陈楚,坐拥龙湖湿地,水系密布、文脉绵长,是中原腹地重要的生态屏障。为守护一方水土,2022年9月,淮阳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近年来,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司法审判融入流域治理、湿地保护与文化传承全过程,探索形成专业化审判、协同化共治、修复性治理、常态化普法的生态司法新路径。
多元联动 凝聚生态共治合力
生态损害修复贵在及时。淮阳区人民法院为涉环境资源案件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全面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避免生态损害持续扩大。该院联动环保、水利等部门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无缝衔接,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创新运用无人机航拍、生态损害专业鉴定等数字化取证手段,精准锁定污染、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让司法保护延伸到龙湖湿地每一处生态敏感区。针对破坏生态的刑事案件,该法庭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签发生态保护令,督促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真正实现违法惩戒、生态修复、源头预防三位一体。
2025年,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依法审结船舶行政处罚“1281号”案件,聚焦贾鲁河、沙颍河航运污染风险,厘清航运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淮河流域跨区域航运生态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在办理一起勘探施工损毁古墓葬的行政争议案件中,承办法官秉持生态保护与文物传承协同保护理念,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考古勘探前置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工程建设中损毁文物与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
淮阳区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太昊陵古侧柏群司法保护”活动亮相全国四级法院《跨越万里的法治“绿”动》全媒体联动直播,全网累计观看量突破1500万次,向全国展示了淮阳司法守护历史文脉与自然生态的扎实成效。
固本拓新 搭建生态修复平台
守护生态既要办好个案,也要建好长效阵地。为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2023年6月,淮阳区人民法院成立“龙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常态化开展湖区巡查、现场勘验和巡回审判,为湿地候鸟栖息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司法防线。2023年10月,淮阳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林业部门,设立“林长+院长”生态修复基地,推动林长制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实现山林河湖一体化司法管护,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走向专业化、常态化、法治化。从湿地到林地,从水体到古树,淮阳区人民法院以点带面,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司法体系。
宣传引导营 造全民护绿法治氛围
良法善治,教化先行。淮阳区人民法院紧扣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活动。
淮阳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湿地公园、学校、社区,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向群众讲解非法捕捞、水体污染、非法采矿的法律后果。他们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指引、普法短视频等内容,打造“生态司法微课堂”,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淮阳区人民法院邀请群众走进司法保护基地,近距离了解生态法治工作流程,逐步构建“司法引领、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让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龙湖碧波荡漾,法槌守护青绿。站在新的起点,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流域治理、湿地保护、文保协同三大领域,以更专业的审判、更紧密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守护三川碧水、陈楚青绿,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