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和处置无主车辆的公告

《 周口日报 》( 2026年08月01日 第 4 版 )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周口市财政局现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依法接受移交的一批权属不明(无车牌)车辆发布认领公告。

车辆1:黑色大众(车架号:LSVDM49F052264185)。

车辆2:黑色大众(车架号:LSVJN133X52167735)。

车辆3:黑色大众(车架号:LSVDM49F852267335)。

请上述车辆的合法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购车发票等有效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周口市财政局认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合法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无法核实车辆所有人或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周口市财政局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靳明月

联系电话:0394-8319638

周口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