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提升减负效能

系列述评

长期以来,权责边界模糊、任务层层加码、属地管理泛化等问题,让基层陷入“小马拉大车”困局。随着全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并落地实施,逐步形成一套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的基层权责体系,为破解形式主义顽疾,实现基层减负和高效能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

实现从“边界模糊”到“权责清晰”。履职清单以“三张清单”形式,从制度层面重构了基层权责体系:基本履职事项锚定基层主责主业,将“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的兜底事项应列尽列,让基层干部知道该干什么;配合履职事项明确上级部门主责地位,基层需要配合哪些工作,厘清主次责任链条;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把基层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专业性执法、技术类事项全部“物归原主”,从源头堵住向基层摊派任务的口子,彻底打破“谁属地谁兜底”的惯性思维。

实现从“属地管理”到“协同治理”。以往“属地管理”是职能部门下压责任的万能钥匙。依托履职事项清单,不仅可以打破“属地管理就是基层全管”的惯性,还能解决“谁都管、谁都不担主责”的跨部门治理难题,结合高效能治理工作,同步优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每一项跨领域诉求都能直接明确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告别“退单流转、反复协调”的内耗,治理效率实现明显提升。权责边界的清晰化,让过去基层“单打独斗”变成县乡协同,充分激发了协同治理合力。

实现从“压责问责”到“精准考核”。清单制度重构了基层考核与问责的标尺,明确谁的主责谁承担: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不再将相关任务摊派给基层,也不以此考核基层;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承担首要责任,基层仅在自身配合职责范围内承担对应过错;只有基本履职清单内的主责事项,才由乡镇(街道)承担全部履职责任。推动精准化考核问责,既杜绝了泛化问责,防止挫伤基层干事创业积极性,也让考核指挥棒真正聚焦主责主业,引导基层把精力集中到抓落实、惠民生、办实事上。

用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本质上是一场基层治理体系的效能革命。要让清单真正从“表上”走到“地上”,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基层实现高效能治理。

(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