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高标准完成“9·18”警报试鸣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要求,定于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届时,我市将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警报、移动警报同时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