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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映照乡土间
——西华县人民法院以“一庭一策”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记者 陈永团 臧秋花 通讯员 容静 梁振中 文/图

逍遥人民法庭干警走访辖区特色产业园。

黄泛区人民法庭巡回法庭现场。

黄泛区人民法庭干警向果农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大王庄人民法庭干警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核心阅读
西华县人民法院立足辖区产业特色与民情实际,以“一庭一策”为抓手,把带有法徽的流动司法服务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推动基层人民法庭走出差异化、接地气的特色司法服务新路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大王庄人民法庭:“群贤共治”聚合力“护佑童心”向阳开
地处乡村腹地的西华县大王庄人民法庭,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基数大,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多发。近年来,该法庭以“群贤共治”为解纷路径,以乡贤、老干部、人大代表等本土力量激活基层治理;以“护佑童心”为价值底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大王庄人民法庭法官跳出“一判了之”的传统思路,以“案结事了人和”为核心目标,将“护佑童心”的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
2026年6月1日,大王庄人民法庭受理一起未成年人因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联合老干部调解员,经多轮沟通,既安抚受害方情绪、保障其合法权益,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赔偿款当场支付。针对存在监护失职的家长,该法庭发出家庭教育提示,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为打破基层解纷“单打独斗”的局面,大王庄人民法庭聚贤搭台,持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治理力量转向“集群作战”。2026年3月25日,该法庭挂牌设立退休干部调解工作室,吸纳首批10余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威望高、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人民陪审员、县乡人大代表入驻履职。入驻首日,退休干部调解员就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多年的耕地边界纠纷。
如今,“群贤共治・护佑童心”特色司法服务品牌已成为大王庄人民法庭深耕基层治理的一张名片。该法庭通过持续通畅多元解纷渠道,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提升诉源治理效能,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暖司法,守护一方平安。
逍遥人民法庭:“汤香法暖”惠商户 善法护航产业兴
逍遥镇是逍遥胡辣汤发源地,逍遥胡辣汤的制作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胡辣汤产业是该镇的核心特色产业。逍遥人民法庭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众多,涉胡辣汤产业的劳务报酬、买卖合同欠款、加盟合同等纠纷时有发生。
2026年9月8日,逍遥人民法庭干警深入辖区胡辣汤店,开展“走街串巷、敲门入户”专项送法活动,变“坐堂问案”为“主动护企”,彰显司法担当。
走访中,干警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商户沟通,了解门店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针对商户咨询的合同签订、欠款追偿、劳资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干警逐一进行解答,并结合真实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商户听得懂、用得上的经营指南。
对涉胡辣汤产业的劳务报酬、货款拖欠、加盟合同等案件,逍遥人民法庭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调解、快审快结。2026年8月3日,该法庭受理一起胡辣汤加盟合同纠纷案件:李某某与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签订加盟授权合同,依约交纳1万元品牌保证金,后因门店经营不善闭店,李某某主张退还品牌保证金,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庭。
该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涉及本地特色餐饮加盟经营,处理结果对周边同类经营主体具有示范意义,实际化解难度较大。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案涉加盟门店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掌握翔实案情后,承办法官邀请属地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当场退还李某某品牌保证金1万元。这起涉本地特色餐饮的加盟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后,逍遥人民法庭将持续深耕“一庭一策”特色司法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商铺、进社区活动,健全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推行“订单式”普法、专业化调解,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助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黄泛区人民法庭:“泛区和音”入街巷 情法交融促和谐
黄泛区人民法庭位于黄泛区农场辖区,群众以农垦职工和本地种植户为主,矛盾纠纷多为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务用工等民生小事。该法庭立足农垦民情实际,精心打造“泛区和音”特色司法服务品牌,推动司法服务更贴近基层、更贴近群众。
黄泛区人民法庭结合辖区纠纷特点,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常态化组织干警深入街巷、居民家中走访,倾听群众诉求。针对家庭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农资交易纠纷等高频纠纷,该法庭持续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遇事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2026年7月8日,金某以4名子女金某甲、金某乙、金某丙、金某丁为被告,向黄泛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金某系4名被告之父,因无劳动能力,为维持生计,要求4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该案系家庭内部纠纷,简单判决难以真正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从亲情入手,释法明理、疏导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4名被告自2026年8月起,每人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300元,并约定了各自的具体支付日期。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黄泛区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后,该法庭将持续深化“一庭一策”工作部署,进一步擦亮“泛区和音”特色司法服务品牌,以有温度、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守护辖区和谐稳定,为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清河驿人民法庭:“驿心驿站”优服务 便民利民暖民心
清河驿人民法庭辖区覆盖3个乡镇、73个行政村,服务群众约12万人。该法庭辖区民营经济主体数量多,商事经营活动频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需求突出。
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清河驿人民法庭高标准建成“驿心驿站”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起诉状模板、材料复印、网上立案指引、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市场经营主体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2026年6月,一位65岁的老人来到清河驿人民法庭,反映他人欠自己卖粮款3000余元迟迟不给,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该法庭工作人员引导老人参照起诉状模板梳理案件信息,并按照立案指引完成立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期支付了老人3000余元的卖粮款。
清河驿人民法庭坚持把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在保障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前提下,以柔性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2026年8月,清河驿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李某诉请袁某支付货款,袁某抗辩其系介绍人,并非实际购买人。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结合双方微信沟通记录中关于货物选定、价款商议、货款催要的完整过程,依法认定袁某全程未向李某披露其并非实际购买人,李某有合理理由相信交易方为袁某,据此判决袁某支付全部货款。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针对争议焦点,向袁某开展判后答疑。最终袁某主动向李某支付了货款,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清河驿人民法庭辖区乡土气息浓厚,驿站文化底蕴深厚,乡镇经济活跃。该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