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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再次延长
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2月9日上班 学校2月17日之后开学
《 周口晚报 》( 2020年02月03日 第 3 版 )
□记者 黄佳
本报讯 2月2日,记者获悉,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下发《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周口市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和企业开工时间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通知指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单位除外;非紧迫岗位人员可视情况在家远程办公、网上办公。各单位应由班子成员带班,实行值班制度,但要严控值班人数。在家公职人员要主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市外返回周口工作人员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上班后干部职工或来访人员由各单位每日组织体温检测。各单位原则上不提供工作餐。
教育领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星期一)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企业方面,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但要制定严密的防疫措施,并向指挥部履行报批程序。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所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区域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周,复工后来周口的一律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建立档案,实行日报告制度。特殊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落实。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