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流量编织暴富幻梦

检察官揭开“刷单黑产”隐秘链条

《 周口晚报 》( 2025年11月10日 第 7 版 )

检察官和办案民警讨论案件。

□通讯员 王言 文/图

在电商蓬勃发展的浪潮中,“流量为王”成为许多创业者的信条,也让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他们精心编织“数字流量陷阱”,以虚假承诺诱骗怀揣致富梦想的创业者。日前,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中,石某通过虚构运营能力、刷单造假等手段实施诈骗,致使12名被害人损失447万余元。此案不仅让诈骗者受到法律严惩,也揭开了“刷单黑产”的隐秘链条。

“造梦者”的诱惑与陷阱

“在我这里购买流量,吸引顾客,销量上去了还怕不赚钱吗?”石某(化名)这段极具煽动性的演讲视频,让小李(化名)深信不疑。怀着对“高额回报”的期待,小李专程前往石某的公司考察。在查看石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办公场地后,他当场与石某敲定了合作。

“石某承诺投入10万元能收回14万元,这么高的利润让我心动。”小李回忆说。签约后,石某团队迅速为小李搭建网店、上架商品。然而,小李的店铺销量始终低迷。此时,石某又以激活“优先推荐权”需6万元、提升流量需1.28万元等理由,不断诱导小李追加投入。

“其实那时我已经有所怀疑,但石某一直强调必须持续充值做付费引流,金额越高销量越好。”小李情绪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在石某的蛊惑下,小李多次找亲友借款,累计向石某转账100余万元。直到多名刷单人员上门催款,小李才惊觉自己店铺的所有销量均为虚假刷单。2024年年初,石某彻底失联,此时小李已亏损79万余元。

“技术包装”下的诈骗套路

调查显示,2022年3月,石某成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从2023年6月起,在明知公司缺乏货源、供应链和专业运营能力的情况下,石某与员工陈某(另案处理)通过短视频打造“成功人士”人设,虚构成功案例吸引创业者。

在运营过程中,石某以“代购平台豆”、缴纳店铺押金等名义诱导被害人持续转账,并使用数十个亲属账户收款。然而,其收取的资金绝大部分并未如宣称那样用于实际推广,石某仅将其中极少部分用于为少数被害人提供开设店铺等基础服务。随后,石某通过固定“刷手”制造虚假交易记录,营造“运营见效”假象,诱骗被害人继续追加资金。

由于石某沉迷赌博、挥霍无度,其资金链断裂后无法支付刷单费用,导致“刷手”直接联系被害人索酬。面对被害人的质疑,石某以“同行恶搞”等理由搪塞,甚至在被害人上门讨要说法时出具欠条拖延时间,伺机溜走。

资金流向揭开案件真相

“我没有诈骗,我们是合作和借贷关系。”“投资有风险,谁能保证一定赚钱?”案件移送至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石某始终以民事纠纷为由辩解。

面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撰写专题报告并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请示。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检察机关重点审查了刷单流水、伪造引流记录、资金流转路径等电子数据,补充调取了石某的账户流水和数十名证人的证言。

在听取辩护律师及12名被害人意见后,检察官制作了详细的资金流向思维导图。再次提讯石某时,检察官向其出示证据并质问:“民事纠纷通常源于合同履行争议,当事人仍有履约意愿。而你从虚构能力、刷单造假,到肆意挥霍资金,哪一点体现履约诚意?”

在铁证面前,石某最终沉默不语。经审查认定,石某在代运营过程中虚构运营能力、编造成功案例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刷单制造假象诱使被害人持续投入资金。资金流向明确显示,涉案款项绝大部分被石某用于赌博、个人挥霍及偿还债务。上述事实足以证实,石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2025年8月31日,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案件办结后,以小李为代表的12名被害人对检察机关的专业履职表示高度认可。

斩断“刷单黑产”链条

在办理石某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深挖案件背后的“刷单黑产”链条,发现刘某等人长期为石某等诈骗团伙提供专业刷单服务,系诈骗犯罪分子的重要帮凶。检察机关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引导侦查,实现对上下游犯罪的精准打击。

2024年5月,刘某等人被依法拘留,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审查起诉。2025年10月27日,刘某等人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这条为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黑产链条也被成功斩断。

检察官提醒,广大创业者进行资金交易时,务必多渠道核实对方资质与资源真实性,拒绝所谓“独家捷径”诱惑。真实财富源于诚信经营,一切利用违法手段“刷”出的虚假繁荣,终将在法律利剑下化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