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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调解老友借贷纠纷
《 周口晚报 》( 2026年04月20日 第 7 版 )
□通讯员 张群芳
本报讯 一笔借款,两场官司,昔日好友对簿公堂,矛盾一度激化。近日,淮阳区刘振屯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坚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通过穿透式调解化解关联纠纷,不仅算清了“法律账”,也解开了双方“心结”。
方某与沙某原为朋友关系,因一笔借贷产生纠纷,诉讼过程持续约两年。方某曾起诉沙某偿还10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方某申请强制执行67797.03元。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谁知沙某转头又将方某诉至法院。
沙某在诉状中称,双方存在多笔借贷往来,其向方某共计借款265500元,但实际偿还金额达435160元。沙某认为,双方约定的月利率3%已超出法律保护上限,其不欠方某款项,反而是方某应返还多付的163095.27元。
一方持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另一方主张超额还款要求返还,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若仅就单起案件作出裁判,不仅难以实质化解纠纷,甚至可能引发新的诉讼。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李兰英意识到,案件焦点不仅是借贷金额,更在于双方积攒已久的怨气。如果直接判决,无论结果如何,总有一方不服,两案交织,执行难度较大。
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取“一揽子”调解方案,将两起案件合并研判,化身“理财分析师”,带领双方当事人逐笔核对转账记录、逐条梳理微信聊天记录。
“大家曾是朋友,因为钱伤了感情不值得。”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个维度入手:一方面,详细解释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超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忆过往情谊。
经过多轮“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沟通,法官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出将前一案的执行款67797.03元与后一案的争议金额进行折抵,从而一并解决两案纠纷。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方某同意返还沙某此前被强制执行的67797.03元及相应利息;沙某当庭向方某支付2万元。协议签署后,双方握手言和,承诺再无其他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