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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诉前调解 消费纠纷“熄火”在庭外
《 周口晚报 》( 2026年08月31日 第 6 版 )
□通讯员 马殿力
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沙南人民法庭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依托诉前多元调解与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预付式技术培训消费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讼源头,高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维权负担。
据悉,市民贾某某通过短视频平台,了解到辖区一家胡辣汤店铺的技术培训招生信息,随后付费购买了该店铺的胡辣汤技术培训服务。在参与部分课程学习后,贾某某因家庭突发变故,无法继续完成剩余培训课程,遂向商家提出退费申请。
此次退费纠纷中,双方诉求分歧较大、僵持不下。贾某认为自己未完整接受全部培训服务,商家应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商家则以已提供部分教学服务、产生运营及授课成本为由,仅同意退还部分费用,双方自行协商无果,消费矛盾持续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贾某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群众诉求后,川汇区市场监管局消保中心迅速启动诉调对接联动机制,联合川汇区法院沙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连东超、王庆旺开展专项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陈述,逐一梳理案件细节、厘清事实全貌。同时精准释法明理,向商家细致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服务类消费合同中途解除的相关权利与义务,明确经营者的退费责任;也向贾某客观说明商家已提供部分教学服务,存在实际运营成本,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工作人员多轮耐心沟通、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涉事胡辣汤店铺向贾某退还培训费用1700元。贾某确认足额收到退款,双方当场签订《消费者权益诉前调解笔录》,签字捺印确认,本次消费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不再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原本以为维权要打官司、耗时间、费精力,没想到不用立案,多部门联合调解就快速解决了问题,特别省心。”纠纷妥善化解后,贾某对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连连称赞。
“广大市民报名技术培训、技能教学等预付项目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核对服务细则、课程安排、退费规则等关键内容,全程留存广告截图、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课程单据等证据。产生消费争议可优先通过协商、行政调解化解;若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后对方拒不履行,可持调解笔录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川汇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巡回人民法庭连东超说。
据悉,此次多部门联动诉前调解,依托诉调对接机制高效、便民、低成本的优势,缩短维权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是川汇区优化消费维权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川汇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健全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用心守护群众消费安全,全力营造安全舒心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