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家事柔性审判 筑牢银发权益屏障

《 周口晚报 》( 2026年08月31日 第 7 版 )

□通讯员 齐凤杰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父女之间的财产返还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柔性司法、情理兼顾,在依法守护老年人“养老钱”的同时,尽力修复亲子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梁老汉与梁女士系父女关系,党某为梁老汉的外孙。2026年,梁女士、党某以梁老汉年事已高、不便自行保管存款为由,主动提出代为保管其养老积蓄。同年3月20日,梁老汉将9万元养老现金交付女儿,该款项最终存入党某的银行卡中。

后续梁老汉身患重病,急需钱款就医治疗,他多次向梁女士、党某索要保管的9万元存款,却遭到对方拖延、推诿,双方亲子矛盾不断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梁老汉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梁女士、党某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全额返还9万元保管款项。

庭审中,二被告抗辩案涉款项系梁老汉自愿交付,不存在恶意侵占情形,同时主张其保管期间为梁老汉日常生活、起居开销支出1万元,该部分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并否认存在不当对待梁老汉的行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情,认为本案表面是财产返还纠纷,实则是亲情隔阂引发的家事矛盾。如若机械套用法律条文、拘泥于案由定性、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拖延诉讼进程、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更会彻底割裂父女亲情,无法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为此,法官秉持家事审判“温情化解、实质解纷”的工作理念,依托庭审查清的案件事实,开展庭后即时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一方面明确老年人的养老积蓄受法律严格保护,充分保障老人治病养老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客观考量被告长期照料老人的生活付出,对其合理生活开支予以认可,最大限度平衡双方权益。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温情疏导劝解,双方当事人纷纷放下对立心态、互谅互让。原告梁老汉自愿作出让步,主张二被告返还8万元即可;二被告当庭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承诺于2026年8月25日前足额返还钱款。最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这起棘手的父女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