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一个项目都建在群众心坎上

吴继峰

《 周口日报 》( 2026年08月07日 第 1 版 )

2026年三季度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经济运行工作推进会强调,要突出科学立项、依法立项、为民立项。笔者以为,为民立项的要求,回应了项目建设“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的根本问题,既是项目工作的价值导向,更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应有之义。

而在我市近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上,市委也多次强调,要以群众有感为标准做好民生工作,从确定民生实事、项目谋划到落地实施,都要倾听群众真实诉求,把准群众所需所盼。可以说,群众有感和为民立项的要求同向发力、内在一致。

为什么要旗帜鲜明地提“为民立项”、提“群众有感”?因为现实中,确有少数同志存在“拍脑袋”立项和决策的问题。有的项目本意是便民利民,项目建成了却门可罗雀、群众不买账,导致财政投入难以发挥实效。而有的项目,原本可能就是打着民生的幌子树立所谓的“政绩”。为民立项正是校正项目建设价值导向的关键举措。

为民立项应当如何落实?要立在民心所向。把群众意愿作为项目立项的根本依据,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项目清单。要立在发展所需。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快城市更新和“六张网”规划建设,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要立稳长远之基。坚持利在当下、惠及长远,多做“口碑工程”,不搞“口号工程”,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为民立项关键要把握好三个关口。把好立项民意关。民声是民生实事立项的重要依据,职能部门不能唱独角戏,要精准回应群众期盼,从为民作主走向由民作主。把好立项专业关。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基础上决策,公共项目建设要做到效益和民意的统一。把好立项实效关。坚持工作聚焦项目干、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绕项目转,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时间考量。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只有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推动立项,项目建设才能真正成为经济发展强引擎和民生改善加速器。以为民立项校准导向,以群众有感检验成效,才能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项目建好用好,才能让群众看得到变化、得到实惠,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