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周口日报 》( 2026年08月10日 第 8 版 )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川汇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下发《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周川税费责担通〔2026〕081001号),限你单位15日内提供62993.21元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因你公司停业失联、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公告送达。本公告刊登满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法强制执行;如对本通知不服,可在送达后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川汇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川汇区税务局城南税务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