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的决定

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2019年10月31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