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再次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魏玉坤) 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发布消息,自10月2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45元、335元。
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幅度是看本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较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均价的变化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国际价格监测处副处长钟弥嘉表示,10月1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中东紧张局势进一步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快速大幅上涨,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一度冲至每桶117美元,接近年内高点,近日在115美元左右高位震荡。
“近10个工作日国际原油均价较上次调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为减缓对国内的冲击,统筹兼顾减轻下游用户负担和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国家再次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化石能源价格成本处处长卞正说,本次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440元、4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345元、335元,少涨95元、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