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一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一)

为扎实推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力营造严的氛围,现公布一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希望各生产经营主体以案为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扶沟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执法检查时,发现周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成品仓库内违规开展电焊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为电焊学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以上行为属于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扶沟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对该无证电焊学徒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周口市安委办明查暗访发现河南某木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3.周口市安委办明查暗访发现河南某门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涉粉尘场所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记者 王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