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一调”到“三案并解”

《 周口晚报 》( 2026年06月15日 第 6 版 )

审判员、陪审员在研究案情。

□记者 陈永团 臧秋花 通讯员 丁畅 文/图

一场交通事故,三名花季高中生受伤,涉及肇事方、运输公司及多家保险公司。若按常规“一案一调、一案一判”,不仅程序冗长,更可能因赔偿分配、责任划分而滋生新矛盾。面对这三起同源案件,沈丘县人民法院槐店人民法庭没有“各案自扫门前雪”,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将三案合并调解。这看似“自加压力”的一步,正是党建引领下基层司法从“被动断案”走向“主动治理”的生动缩影。

“如我在诉”打破常规

“三名原告都是孩子,正处在学习的关键期,每一起诉讼对他们都是一份额外的心理负担。”承办法官的话朴素却直抵人心。槐店人民法庭以党建为引领,锚定“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转化为“并案调解、一体化解”的果敢行动。

在案情研判会上,法官们反复研讨:三案所涉事实相互关联,法律关系性质相同,分头审理看似“合规”,却与群众最朴素的期盼——“尽快拿到赔偿,安心回归校园”存在距离。正是这份“把群众小事当大事”的党性自觉,让法官决定打破流程惯性,主动征得各方同意,将三案合并推进。

逐项核损算清“民心账”

合并调解,工作量大幅增加。承办法官逐人核对伤情证据,逐项核算损失清单——从医疗费、护理费到后续康复费,每一个数字都反复确认,多方印证。在此基础上,法官一方面向三名学生及其家属讲透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引导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与肇事方、运输公司、保险公司深度沟通,既讲法律责任,也讲社会责任,引导肇事方换位思考,主动担责。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各方最终就赔偿总额及三人分配方案达成一致,赔偿义务人当场承诺按期支付。三起案件一次性签订调解协议,并均已履行完毕。从“一案一调”到“三案并解”,减少的不只是诉讼环节,更是群众来回奔波的成本;增加的也不仅是效率,更是党心与民心的契合度。

“法庭+综治”分层递进解纷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绝非偶然。它根植于槐店人民法庭“法庭+综治中心”深度融合的治理土壤。目前,槐店人民法庭已整体入驻沈丘县综治中心,对接全县网格信息共享平台,与入驻的网格员、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实现数据互通、资源联动。

由此形成“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裁判”的分层递进解纷链条:网格员前端排查预警,综治平台多元调解介入,法庭速裁快审托底。这种将专业审判力量嵌入基层治理大格局的做法,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域治理中的鲜活实践。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治理”,变“坐堂问案”为“靠前服务”,让矛盾纠纷在更前端、更柔性的环节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