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板凳引纠纷 及时履行促和谐

《 周口晚报 》( 2026年08月24日 第 6 版 )

履行判决现场。

□通讯员 刘士豪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依法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送达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就此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据悉,2026年2月,被告邵某某驾车撞坏了原告江某某摆放在路边售卖的板凳,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邵某某殴打原告江某某,导致江某某受伤住院。事发后,公安机关对邵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因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原告江某某遂将被告邵某某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双方过错及责任,并结合原告的实际损失,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而是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持续向双方当事人做好判后释法工作,既讲明裁判的法律依据与责任划分,又从邻里和睦、乡风文明的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最终,被告邵某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于是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邵某某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原告江某某,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介绍,太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案件办理中兼顾法理情理,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以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提升群众诉讼满意度,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