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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落地
周口交警开出首批“炸街”罚单
《 周口晚报 》( 2026年08月31日 第 8 版 )

驾驶人对非法改装排气管以及驾驶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赵辉 文/图
本报讯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其中第五百七十六条与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对“飙车炸街”、改装轰鸣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为交管部门整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新规施行当日,周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骑大队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依托新落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出全市首张针对“炸街”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的罚单,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车辆非法改装等扰民乱象,全力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守护群众安宁生活。
当天23时20分许,铁骑大队执勤人员在七一路与大庆路交叉口附近巡逻时,敏锐捕捉到异常刺耳的机动车轰鸣声,声响远超正常分贝范围,在深夜格外突出,严重侵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中队长马义琅闻声即动,迅速判断声源方向及车辆可能行经路线,当机立断,指令周边多个路口警力同步设卡、梯次布控,形成合围之势。很快嫌疑车辆在预设卡点被成功拦截,交警现场查获一辆排气声响异常的摩托车。经查,驾驶员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其所驾摩托车消声器已严重损坏,丧失降噪功能,致行驶中产生剧烈轰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同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至原厂状态。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非常懊悔,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继首张罚单开出后,8月23日,周口交警再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查处第二起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违法行为并开出罚单,持续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当日10时许,铁骑大队执勤人员在政通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车牌号为豫A5×××P的摩托车排气管外观异常,初步判断存在非法改装嫌疑。经现场仔细核查及公安网系统信息比对,民警最终确认该车确系非法改装排气系统。民警随即联系车主田某某到现场,当面告知其违法事实及法律后果,并依法将其传唤至铁骑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面对确凿证据,驾驶人田某某对非法改装排气管以及驾驶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民警对田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同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至原厂状态。面对处罚,田某某诚恳接受,并表示将把此次经历分享给身边玩车的朋友,提醒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尽早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自觉做到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