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沈丘一考生驾考舞弊被查处
《 周口晚报 》( 2026年08月31日 第 8 版 )
□通讯员 赵辉
本报讯 8月22日上午9时许,沈丘县考生孙某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为顺利通过考试,孙某提前将自行准备的考试资料抄写在手掌上,准备在考试过程中伺机抄袭作弊。在考场门禁核验环节,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其神情慌张、手部举止异常,当场查获其抄写在手掌上的作弊内容。
事发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固定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依法开展调查询问。经查,孙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抄写试题答案、企图驾考作弊的违法行为,对自身错误行为懊悔不已。依据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当场终止孙某本次考试,并于当日将其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驾驶人考试期间存在作弊行为的,将直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全部作废,可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将被依法撤销驾驶许可,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对于组织、参与驾考作弊牟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考考生: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事关交通安全底线,容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广大考生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备考、诚信应考,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因小失大、贻误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