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一策”精准发力 联动调解解“水”愁

《 周口晚报 》( 2026年09月07日 第 6 版 )

巡回审判现场。

□通讯员 丁畅 文/图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刘庄店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庭设在该县李老庄乡李老庄村委会,在村干部见证下,这起拉锯近两年的涉农供水纠纷,从开庭到达成协议,不到半天便彻底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某供水公司系李老庄乡及周边村落的集中供水专营主体。被告李某于2010年开户用水,后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口头约定水费由承租人承担。2024年8月,水管员抄表发现大额欠费及水表渗漏问题。面对催收,李某以“已约定租户承担”为由推诿;王某虽承认欠费,却对水表开裂导致的渗漏损失部分提出异议。尽管水表安装位置与房屋直线距离仅数米,但中间隔有其他房屋,王某辩称其无法自由进入,对漏水并不知情。原告则认为被告“不知情”不属实,因漏水会导致水压减小,影响正常用水。对水表漏水情况及水费金额,双方各执一词,催收近两年未果。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广轩并未“坐堂问案”,而是立足刘庄店人民法庭辖区实际,主动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将审判力量下沉至一线。法官不仅把庭审“搬”到李老庄乡李老庄村委会,更在庭前联合村委会干部完成了多轮背景调查,为精准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此次巡回审判,是刘庄店人民法庭深化“法庭+村委”对接机制、落实“一庭一策”建设要求的生动实践。法官摒弃机械办案,通过现场勘查查明事实,以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以示范诉讼释法明理,既维护了农村供水领域的正常经济秩序,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据悉,刘庄店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庭一策”为抓手,补齐建设短板,用更灵活、更接地气的方式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传递到基层末梢,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