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排杨树引纠纷“庭所联动”促言和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26日 第 7 版 )
本报讯 近日,在太康县人民法院常营人民法庭院内,原告罗某和被告万某将一面写着“法警同心纾民困,一朝调解泯恩仇”字样的锦旗送到法院干警和太康县公安局常营派出所民警手中。送完锦旗,罗某和万某不约而同地笑了,那笑容里透着卸下心理负担后的轻松。
就在不久前,罗某和万某还是见面就眼红的“冤家”。
2025年2月,万某在罗某承包地的边上种下几排杨树。罗某多次要求万某砍树未果,两家人心里的“疙瘩”越来越大。2026年6月初,罗某将万某诉至太康县人民法院常营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深知,这类纠纷判决不难写,但一纸判决下去,树砍了,两家的“仇”只怕结得更深。他决定不急着开庭,而是启动“庭所联动”机制,拨通了常营派出所民警的电话。
在常营人民法庭调解室,万某梗着脖子说:“树是我种的,凭什么让我砍了?”罗某拍着桌子道:“没经我允许你为啥种树?”两人唇枪舌剑,争执不休。承办法官等他们说完,翻开土地承包合同和勘测图,耐心向他们释法明理:“老万,你的树侵入了罗某的承包地,法律上构成侵权,判决的话你得承担清除和赔偿责任。”
派出所民警接过话头,用拉家常的口气劝道:“为几棵树,值得把后半辈子都耗在怄气上吗?树挪开,心里不也敞亮了。”
承办法官与派出所民警从村规民约讲到邻里情分,从眼前得失讲到长远相处。他们的一番话让罗某和万某沉默良久。罗某先松口:“我不图他赔钱,就是这些年他态度硬,我心里堵。”万某叹了口气说:“我也是好面子……”
鉴于双方态度均有松动,承办法官顺势提出调解方案:万某限期自行移除越界的杨树,罗某放弃赔偿主张。万某当即应允,罗某随即向万某伸手示和。
“本以为打官司得跑断腿,没想到法庭和派出所一起出面,几天就把这个‘疙瘩’解开了!”罗某感慨道。万某也连连点头:“我们商量好了一起送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和民警为我们调解纠纷。”
锦旗虽轻,情意千钧。它承载的不只是一起案件的圆满结局,更是基层治理中“法”与“情”交融的温度。
(通讯员 刘士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