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纲 向绿而行(沙颍时评)
刘昂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系统化法治保障新阶段。
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是对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的“集大成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衔接至关重要。为确保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提前对《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周口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出系统修改,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施行。从立法目的与法典精神统一,到防治原则与法典要求对齐,再到法律责任与法典规定衔接,每一处修改都体现了周口维护法治统一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周口深化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转型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支撑。全市上下要以法典施行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法典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学法用法贯通、监督落实并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周口筑牢坚实法治根基。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