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司法为民暖人心

《 周口晚报 》( 2025年09月01日 第 6 版 )

巡回法庭现场。

□通讯员 丁畅 文/图

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刘庄店人民法庭联合沈丘县司法局李老庄司法所,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八旬老人李某获得应有赔偿。此次巡回审判不仅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更温暖了老人的心。

2025年5月,李某被彭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撞伤,造成其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彭某虽认责,但因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2025年8月,李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王广轩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李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往返法庭需辗转数十里,加之子女常年在外务工,其举证、出庭等均面临巨大困难。王广轩当即与李老庄司法所协调,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就地开庭。为确保程序公正,法庭特邀司法所调解员现场旁听,周边多位村民也闻讯前来。

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本案纠纷源于意外事故,王广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责任,并分析诉讼风险。同时,王广轩从邻里和睦、情理兼容的角度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彭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和责任,当场表示愿意赔偿李某损失,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王广轩结合本案案情,向在场村民讲解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侵权责任认定、赔偿范围等法律知识,并解答了村民提出的法律疑问,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沈丘县人民法院刘庄店人民法庭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开展的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