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放心用药
太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护航基层药品安全
《 周口晚报 》( 2026年09月07日 第 5 版 )

检察干警核查药品储存是否符合标准。
□通讯员 李文景 文/图
本报讯 “如今,村卫生室药品分区摆放规范,阴凉储存设备配齐到位,药品储存更规范,我们用药更放心!”日前,太康县一名村民在就医购药时由衷感叹。群众就医体验的持续改善,是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基层药品安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取得的扎实成效。
为深入落实“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桥梁纽带作用,广泛摸排基层药品安全公益损害线索,精准开展药品储存领域的公益诉讼核查工作。依托检察志愿者力量,该院精准锁定基层卫生室药品储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检察干警深入城乡一线走访调研、现场固定证据,经查实,辖区内多家基层卫生室普遍未设置专用药品阴凉储存区域,部分需避光、20℃以下阴凉储存的抗生素、制剂类药品,与常温药品混放储存,不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相关规范,易导致药品药效降低、变质失效,存在用药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彻底消除基层药品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储存问题拉网式排查,建立“一户一档”问题清单,对不达标机构逐一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并提供简易阴凉储存区域建设指导方案。同时,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要求相关单位强化整改复核与常态化监管,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全面规范基层药品储存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