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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零距离” 酒乡“枫”景润民心
《 周口晚报 》( 2026年09月07日 第 5 版 )
□通讯员 丁旭
本报讯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依托“法护宋河,赋能酒乡”特色司法品牌,成功化解一起僵持已久的南北邻里排水纠纷,让积怨多年的邻里握手言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群众家门口。这是该法庭深化“一庭一策”建设、以柔性司法护航酒乡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张某与王某系南北邻居,张某居南、王某居北。王某紧贴张某房屋修建砖墙,致使张某房屋雨水无法正常排出。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后,张某将王某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案件受理后,宋河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叶杨杨联合村干部、属地相关工作人员实地勘查现场,查清王某修建的墙头确实阻碍了张某房屋排水,同时张某在王某门前堆放砖块也影响了对方日常通行,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邻里矛盾长期僵持。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不当行为,结合情理法理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情谊,阐明一纸生硬判决极易割裂邻里亲情、激化双方积怨。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拆除原有遮挡排水的墙头,改建弧形墙头,既确保张某房屋雨水顺畅排出,又完整保留自家围墙使用功能;张某限期清理堆放于王某门前的砖块,保障对方通行顺畅。双方现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多年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