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人民法院

温情调解护婚姻 联动司法续家风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10日 第 7 版 )

本报讯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家事调解现场搬至乡镇村委会,依托“法院+乡村调解员+市人大代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六旬老人离婚纠纷。

尹某与郑某于1991年按农村习俗成婚,未办理结婚登记,构成事实婚姻。二人携手30余载,育有一子一女。近年来,二人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矛盾,导致隔阂逐渐加深。尹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坚持家事纠纷“调为先、和为贵”的原则,未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深入走访摸排,厘清矛盾根源。经核实,尹某与郑某并无原则性矛盾。为最大限度修复家庭关系,承办法官依托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邀请当地乡村调解员、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乡村调解员、市人大代表与承办法官各司其职,运用各自在家事调解方面的经验,从情感疏导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夫妻同心、晚年相伴”的可贵。最终,尹某与郑某之间的隔阂逐步消除,尹某主动申请撤诉,这段婚姻关系得以存续。

本次家事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司法与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家事审判领域,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以司法力量守护家庭和睦、涵养优良家风。

(通讯员 朱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