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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窑火重燃记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守护非遗青三彩纪实
《 周口日报 》( 2026年06月10日 第 7 版 )

青三彩传承人胡长征(左)给法官介绍青三彩独特的刻画制作工艺。
□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韩超杰 文/图沙颍河蜿蜒东流,在周口这片土地上沉积了千年的陶韵。源于秦汉、承袭唐三彩遗风的青三彩,以20多道纯手工工序,吸收剪纸的玲珑、木版年画的朴拙,铸就中原陶瓷的独特风貌。戏剧人物画缸、葫芦瓶、梅瓶……青三彩作品两度摘得河南民间艺术最高奖“金鼎奖”。2015年,青三彩项目入选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时光流转至2025年,这门古老技艺却在市场浪潮中风雨飘摇。
窑火将熄:非遗瑰宝陷入生死困局
沈丘县青三彩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三彩公司)是当地唯一的青三彩制品研发与生产基地。自2012年成立以来,青三彩公司汇聚数代手艺人的匠心,持续推陈出新。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因投资规模过大,加之陷入担保与互保链条,青三彩公司背负了巨额债务。昔日窑火通明的工坊渐趋沉寂,老艺人的叹息声取代了昔日拍泥塑形的劳作节奏。
债权人依法向沈丘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清算。一纸“执行转破产”申请摆在案头,让法官面临一道两难选择题:若机械走完破产清算程序,青三彩公司将被注销,资产变现偿债,青三彩的技艺传承可能就此断裂,数十年培养的匠人团队也将各奔东西;若要保住非遗根脉,又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这考验的不仅是司法智慧,更是文化担当。
清波化雨:破产清算转为和解之路
2025年7月16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青三彩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的“若水”文化便开始悄然发挥作用。
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转破产”团队迅速启动快速审理机制,依法指定管理人入驻青三彩公司。清产核资、债权申报、税务调查……各项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承办法官深知,破产审判平台不仅要成为债务风险的“隔离墙”,更要筑起非遗文化的“保护墙”。承办法官在工作笔记中写道:“简单清算,意味着青三彩独有的刻划、堆塑、素烧、釉烧等绝活将失去传承载体,一个省级非遗项目面临‘人亡艺绝’的风险。法律不应是冰冷的程序,而应是有温度的文化守护者。”
秉持这一信念,承办法官与管理人多轮走访债权人,耐心释明非遗企业的特殊价值:青三彩不仅是债务人名下的资产,更是不可复制的文化财富。他们搭建起真诚沟通的平台,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消弭对立、共寻生机。
2025年9月12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上,管理人披露了企业状况,承办法官从法律与情理的双重维度诚恳呼吁,希望各方放下对立,以和解方式保住青三彩的非遗根脉。此后的1个多月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反复磋商,分歧逐步缩小,共识日益凝聚。2025年10月15日,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随即向沈丘县人民法院申请裁定认可该协议。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批准和解协议,并终止破产清算程序。
那一刻,曾经濒临熄灭的窑火在法律温情的呵护下,重新燃了起来。
文脉赓续:品牌力量在个案中开花结果
这起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的成功实践,是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倡导的“若水”文化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的生动注脚。“若水”文化汲取老子“上善若水”的哲学智慧,倡导司法如水——利万物而不争、遇坚石而不退。这一理念在沈丘县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化为“沙颍清波”的实践底色:以司法清正润泽一方,以法治温情守护文脉。
和解协议生效后,沈丘县人民法院并未“一裁了之”,而是持续跟踪回访,主动为青三彩公司提供经营合规指导、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帮助青三彩公司在重整旗鼓的同时筑牢风险堤坝。手艺人又能安心回到拉坯机前,窑炉里重新燃起1300度的烈焰。古老的青三彩,在法治阳光下浴火重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深沉的文化守护。从濒临清算到破产和解,青三彩公司的涅槃之路折射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品牌建设从“纸上”落到“地上”的坚实足迹。
当厚重古朴的青三彩梅瓶再次出窑,釉色流淌如沙颍河的清波,那不仅是非遗技艺的延续,更是一曲法治与文化相融共生的悠长赞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水之德、丹之心、和之智、法之魂,深耕文化品牌沃土,在每一起案件里书写“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庄重答卷。